高新认定对企业的好处
高新认定帕齐的优势
帕齐咨询公司对客户的态度
政策资讯分类:
政策资讯分类: 全部 申报通知 公示公告 热点聚焦 公司动态
  • 默认
  • 最新
  • 销量
  • 价格
  • 19

    2023/05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全面推进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以“上海国际时尚之都示范区”为引领,建设时尚产业高地,推进黄浦时尚产业发展,助力上海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金来源)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促进我区时尚产业发展的资金。第三条(支持对象)登记注册在黄浦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支持对象应当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第四条(适用范围)(一)支持具有发挥引领时尚风向标作用的国际知名品牌发布、国际流行趋势作品发布、设计师作品发布与展示、国际时尚论坛、时尚展览和国际交流等时尚活动,形成具有时尚影响力的展示高地。(二)支持优秀时尚企业从事时尚设计研发,集聚国内外知名品牌的研发和设计中心,挖掘引领行业风向标的时尚类产品,搭建专业化的时尚产业促进平台,提高时尚产业的竞争优势。(三)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的跨界时尚零售终端,开展国际化合作交流,形成高端零售消费高地,推动时尚消费平台建设。(四)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总部及贸易型总部集聚贸易要素,优化提升贸易服务功能,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推动时尚贸易平台建设。(五)支持依托时尚大数据研发,整合时尚地标、泛时尚类创新创意活动等资源,结合新媒体发展打造时尚传播平台,提高时尚流行信息传播与交流的专业性与商业性。(六)支持引进国际顶尖时尚人才培育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和时尚专业院校等时尚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引进对时尚创意产业有突出贡献的高级人才,支持其申请区级人才政策扶持,加强时尚领域人才的培养。(七)支持传统商业的融合发展,鼓励商业企业加快释放服务消费和新兴消费潜力,将时尚产业与科技、商业、旅游、文化、会展、体育等跨界融合发展,打造多元化时尚消费应用场景。第五条(支持方式与额度)(一)具有良好规模影响的时尚类活动。对占地面积3000平方(含)以下的且有良好声誉的项目,一次性最高支持20万元;对占地面积3000平方至5000平方(含)的且有良好声誉的项目,一次性最高支持40万元;对占地面积5000平方至7000平方(含)的且有良好声誉的项目一次性最高支持80万元;对占地面积7000平方以上的且有良好声誉的项目一次性最高支持120万元。项目的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资金投入总量的40%。(二)时尚贸易平台建设。对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项目一次性最高支持50万元,具有国际性影响力的项目一次性最高支持70万元。项目的具体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资金投入总量的50%。(三)权威时尚指数发布。对具有区域性影响力、全国性影响力及国际性影响力的项目,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4 0万元,且项目的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资金投入总量的50%。(四)时尚企业参与有影响力的时尚榜单评选。对入选市级榜单的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入选国家级榜单的项目一次性奖励20万元。(五)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时尚综合服务。对设立具有全国性影响力、国际性影响力的时尚媒体、培训机构或行业协会,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费用补贴,且项目的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项目资金投入总量的30%。(六)促进黄浦区时尚产业发展的商旅文活动。对活动成本1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一次性最高支持10万元;活动成本100万元至200万元(含)的项目,一次性最高支持20万元;对活动成本2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次性最高支持30万元。活动成本包括舞台搭建费、演出费用、数字化营销、广告宣传费等。项目的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资金投入总量的10%。项目的具体支持比例,由评审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项目参与设计师、媒体报道、活动销售额等情况以及线上线下流量、活动效果等,予以打分确定。第六条(申报材料)对符合本方法第三条及第四条规定且申报材料齐全的项目予以受理,申报材料包括下列材料:(一)《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二)项目涉及的方案说明、总结、实施场地证明,具体申报材料以当年申报指南为准。第七条(审批程序及资金拨付)区商务委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发布一次《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家、专业机构等组建评审会,对项目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支持项目及支持比例。对评审确定的支持项目经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区财政专项资金报批程序,由区商务委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向区财政局申请拨款。区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拨付至申请单位。第八条(使用监督和评估管理)区商务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评估或绩效评价,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项目申请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利用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的,予以收回专项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归集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第九条(附则)本《办法》由黄浦区商务委员会负责解释。同一单位不得因同一项目重复享受政策。在享受本《办法》政策期间,如同时可享受本区其他同类政策,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施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有效期至202 8年6月3日。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 27

    2023/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增强产业发展活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政策措施如下:一、推出招商引资政策新工具(一)实施招商奖励“新计划”1.支持引进高端产业项目。围绕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对引进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率先打破国外垄断、国内首次示范应用等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照规定最高给予项目投资的30%、不超过1亿元的支持;对引进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示范效应好的其他先进制造业项目,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的10%、最高1亿元的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2.支持引进高端服务业项目。在研发、设计、金融、贸易、航运、科技、法律、人力资源服务等专业服务领域,对引进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最高给予600万元的支持;对引进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0%、最高300万元的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3.鼓励引进重大功能性总部项目。加大对引进创新型、贸易型企业总部和民营企业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等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区对首次购置总部自用办公用房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助,对租用办公用房最高给予5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4.支持引进农业农村优质项目。积极引进农业全产业链、乡村数字产业、科创技术服务等领域重点项目,对重大涉农项目,经立项评估后,市级财政资金按照规定比例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涉农区政府)5.鼓励现有企业增资扩产。鼓励本市存量企业通过提升产能、扩建厂房、更新设备等方式,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银行贷款项目,给予每年其贷款利息50%、最高2000万元的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项目,给予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5%、最高2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二)推广高质量招商“新模式”6.鼓励重点产业链招商。发挥本市重点产业链带动作用,支持“链主”企业通过委托外包、市场采购、投资合作等方式,招引上下游优质项目;鼓励产业链配套企业积极协助引进“链主”企业。对“链主”企业和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成功落地、协同投资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7.开放应用场景招商。发挥上海应用场景丰富优势,通过开放制造、消费、服务等多维应用场景,加快引进大模型开发、大数据应用、大算力构建等重点企业。鼓励场景应用企业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加快推进应用场景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8.强化科技研发招商。发挥上海科技创新资源集群优势,强化科技研发成果产业化,大力引进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人才等,推动科技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有效期内单个项目年度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对引进符合条件的重大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产品首版次应用项目,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创新产品销售合同额的30%、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9.强化投资联动招商。支持社会资本、园区平台、国有资本等参与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系列产业投资基金,重点用于服务招商引资项目落地。鼓励金融机构协助开展招商,鼓励行业龙头、优质企业等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等方式吸引新企业、新业务落户。加强招商项目的路演推介、产融对接服务,提供相关金融资源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10.深入推进招商引才。做好重点招商项目人才服务保障工作,各区在落户、住房、子女就学、医疗等方面进行支持。将优质招商引资企业纳入人才引进重点机构范围,支持招商项目重点产业人才安居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纳入“产业菁英”,实施重点产业人才专项政策保障。(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三)打造高质量招商“新载体”11.强化区域招商协同。发挥产业地图对投资促进的引导作用,鼓励各区围绕主导产业加强招商引资。发挥浦东引领区示范带动作用,用好临港新片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五个新城和南北转型地区人才落户、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项政策,加快吸引优质项目落地,推动形成区域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招商引资新格局。(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12.拓展先导产业新空间。未来三年,推出“三大先导产业”载体空间800万平方米。其中,集成电路领域推出研发、产业化载体200万平方米;生物医药领域适度提前规划,成片建设有特色、有品牌、有配套服务、有主体运营的低成本生物医药标准化物业500万平方米;人工智能领域推出载体空间100万平方米。对产业载体建设进行贷款贴息支持。推出新批次特色产业园区,提供优质产业空间15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13.创新招商引资载体供应。鼓励产业用地混合利用,在单一用途产业用地内,可建其他产业用途和生活配套设施的比例提高至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其中生活配套设施的比例不超过15%。鼓励支持国有园区、国有企业等建设优质标准厂房和通用研发类物业,对入驻的优质招商项目进行支持。对经批准实施容积率或建筑高度提升而增加使用面积的标准厂房、通用研发类物业及领军企业项目,企业自用以外物业实行限定用途管理,由各区统筹用于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入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14.推动招引项目用地高质量供给。深化实施“标准地供应”“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有条件自动续期”等,以“应保尽保”方式充分保障招商项目产业用地需求,每年通过提质增效、存量盘活、城市更新、土地出让等各类方式,保障产业用地规模不低于1万亩。经认定的重大产业项目,可按照50年年期出让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产业用地地价按照底线原则管理,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最低可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研发用地出让起始价,最低可按照本市研发用地基准地价管理要求确定。(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二、强化重点产业招商新优势(一)聚力招引“三大先导产业”15.集成电路产业。围绕芯片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积极招引硬实力优质企业落地。对引进符合条件的零部件、原材料等集成电路装备材料重大项目和EDA等高端软件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的30%、最高1亿元的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16.生物医药产业。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在沪设立各类总部、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等,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新药械研发项目,最高给予3000万元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关键专业化服务平台建设和重大产品产业化项目,最高给予15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委、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17.人工智能产业。瞄准人工智能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重大原创成果、前沿理论、龙头企业等,加快招引智能芯片、核心算法、操作系统和基础软件等重点项目落地。对引进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关键技术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的30%、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二)布局发展“四个新赛道产业”18.智能终端。对引进符合条件的智能终端优质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的30%、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支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项目,单个企业同类关键零部件产品最高给予3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19.绿色低碳。支持绿色低碳工艺升级和新技术应用、节能技术改造、能源管理中心、清洁生产项目,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支持氢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项目落地,海上风电领域单个项目年度最高给予5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20.数字经济。加快引进具有高能级的数字产业集群项目,引进和培育100家以上数字经济领军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滚动发布数字应用场景创新重点任务,对引进符合条件的标杆性示范项目,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0%、最高800万元的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21.元宇宙。围绕“元宇宙”基础设施、交互终端、数字工具等领域开展招商引资,开放50个以上市级重大元宇宙应用场景对外招商,持续开展供需对接和揭榜挂帅,加快引进三维图形、图像引擎、数字建模等“元宇宙”项目。加大“元宇宙”领域招商项目支持力度,对引进符合条件的关键技术、重点工程和产业化项目,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的30%、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三、构建招商引资新机制22.加强全市招商工作统筹。充分发挥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市领导联系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机制,加强市区联动、政企协同,做好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优化招商激励政策,对本市招商引资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23.鼓励专业机构招商。鼓励各区和有关管委会遴选招商中介机构和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合作招商,将成绩突出的优先纳入市级全球招商合作伙伴。对成功引进优质产业项目的机构和个人,各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24.完善项目综合服务保障机制。支持各区建立重点招商项目专班和专员制,强化招商引资与企业服务、安商稳商等工作的协同联动。优化项目配套服务,支持各区根据招商引资需求,合理规划、建设高品质学校医院、住房宿舍、商旅文体等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有关管委会)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4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4月19日。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 27

    2023/04

    扩展现实(Extended Reality,XR)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前沿方向,是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前瞻领域,是“元宇宙”虚实映射、虚实交互、虚实融合的核心支撑。为进一步推动新片区XR产业发展、生态构建及技术创新,布局新赛道、培育新动能,根据《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上海打造未来产业创新高地发展壮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前沿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征程上新片区肩负的重大使命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顺应新一轮科技产业革命和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XR行业融合创新构建发展新业态,以XR核心软硬件突破打造产业新生态,以XR场景应用推动文化经济新消费,为上海市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新片区经济发展创造新增长极。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片区XR产业总体规模(含相关硬件、软件、应用等)突破100亿元,XR终端产销量超过100万台,集聚相关企业及机构超过100家,培育5家以上优质企业,集聚相关人才5000人,建成一批覆盖全产业链生态的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特色园区和产业发展集聚区。三、工作举措(一)打造XR产业集聚生态1.全力建设XR特色园区。依托新片区场景资源丰富、产业链企业集聚、政策配套完善等突出优势,围绕关键技术融合创新、全产业链条供给、多行业多场景应用落地、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等XR产业关键环节,加强源头创新、强化产业引领、打造产业发展新地标,力争建成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XR产业特色园区。2.大力培育XR链主企业。围绕近眼显示、感知交互、渲染计算、终端设备、光学模组、内容生成等核心领域,加快培育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链主企业,支持XR产业集聚发展,建设XR产业创新中心,不断提升新片区XR产业综合集成能力、产业链上下游带动能力、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二)推动XR关键器件布局全面提升XR关键器件的产业化供给能力,研发高性能XR专用处理芯片、传感器、光学器件等关键器件,促进一体式、分体式等多样化XR终端设备发展。3.高端芯片。加大主控系统级芯片(SoC芯片)研发支持力度,突破主控SoC芯片性能,推动图形处理器(GPU)、专用集成电路(ASIC)、可编程逻辑阵列(FPGA)等算力芯片的研发,提升适合精细化渲染、低时延的算力芯片效能,实现规模化生产,加快XR核心芯片的国产化替代进程。4.传感器。重点布局惯性传感器(IMU传感器),包括加速传感器、陀螺仪和地磁传感器等,突破头部和手部六自由度(6DoF)追踪定位技术。提升动作捕捉传感器性能,包括红外镜头和红外感应传感器、接近传感器、触控板用的电容感应传感器,实现高精度、高可靠、低功耗、低成本的产业化量产。面向未来XR终端设备及应用场景,前瞻布局基于磁感、超声波、非可见光、生物化学等新原理的智能传感器。5.光学器件。大力发展晶圆级光学元件、阵列光波导、表面浮雕光栅衍射光波导、体全息光栅衍射光波导等光学模组,使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AR)、混合现实(Mixed Reality,MR)终端设备迈向轻薄化、轻量化。重点关注菲涅尔透镜、短焦/折叠光路系统、折叠光路/超短焦光学(Pancake)模组、自由曲面、带有光束分离功能的曲面镜(Bird Bath),解决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VR)终端设备小焦距和薄镜片显示兼容的问题。(三)推进XR关键技术融合创新围绕近眼显示、渲染处理、感知交互、安全可信等关键技术,强化XR与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面向特定场景,支持具备商业化潜力的核心应用技术开发。6.近眼显示技术。布局4K以上快速响应液晶(Fast LCD),重点推动硅晶液晶技术(LCOS)、硅基OLED(Micro OLED)、次毫米发光二极体(Mini LED)、微发光二极体(Micro LED)等近眼显示技术升级,加快近眼显示向高分辨率、大视场角、轻薄小型化方向发展,实现新型微显示技术的产业化。7.渲染处理技术。大力推动渲染优化技术,研发混合云渲染、基于眼球追踪的注视点渲染、人工智能渲染等新兴技术,推动XR渲染处理向软硬耦合、质量效果兼顾的精细化方向发展。8.感知交互技术。大力发展由内向外追踪定位技术研究,发展虚实融合、语音感知、手势感知等感知能力,力争实现虚实交互、手势交互、语音交互、眼控交互。加强肌电传感、气味模拟、虚拟移动、触觉反馈、脑机接口等多通道交互技术研究,促进感知交互向自然化、情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9.安全可信技术。重点探索安全可信的XR产品和服务在各场景中应用。充分发挥新片区“信息飞鱼”全球数字创新岛,打造全球领先的信息科技创新产业链,在数字安全、个人隐私数据保护、数字服务市场开发、数据跨境流动、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突破基于可信计算主动免疫双体系并行动态度量检验技术,加快可信计算在XR网络应用协议与接入机制的应用研究与推广。(四)发展多形态XR终端设备10.支持研发新形态XR终端设备。重点支持轻量化AR智能眼镜、高性能MR头显等整机产品研发制造,实现AR/MR整机产品生产能力迅速提升。支持研发升级XR终端设备,推动终端设备向低功耗、小体积、大视角、可变景深方向发展。力争突破全息显示及体感终端前沿技术,支持浮空投影、裸眼3D、空间成像等全息显示技术研发及产业化。11.批量化生产多形态XR终端设备。布局XR终端设备生产,实现XR整机产品规模化生产。加强从底层到应用全链条布局,培育消费级产品及行业级解决方案。(五)加快XR关键软件研发加快建设自主软件开发平台,发展虚拟现实整机操作系统、三维开发引擎、内容制作软件,以及感知交互、渲染处理等开发工具软件。12.操作系统(OS)。大力支持研发建设XR产业操作系统(OS),实现操作系统模块化解耦、弹性部署,灵活适配全场景,丰富XR终端形态,支持面向多终端的电子集成驱动器(IDE)环境,提高开发效率。鼓励国产操作系统的自主研发,实现操作系统的自主可控。13.算法引擎。鼓励国内自主开发算法引擎,重点突破物理模型计算、AI计算、图像渲染、声音、动画系统渲染等特定功能。支持平台化引擎公司发展壮大,实现创作便捷化,促进用户原创内容(UGC)发展。支持国产化游戏引擎研发推广,降低开发门槛,促进XR产业快速发展。14.开发工具包(SDK)。发展开发工具包(SDK),降低XR应用开发门槛,提供专业服务集合,如推送技术、图像识别技术、移动支付技术、语音识别分析技术等,帮助开发者跨平台实现3D模型、3D环物、全景图、全景视频的渲染以及各种交互功能。鼓励国内XR厂商进行SDK技术研发,构建系统化产业生态体系。(六)提升优质内容供给水平15.支持内容创作。加大对XR内容创作团队的扶持力度,开展沉浸式内容生产工具及流程优化培训研究,支持三维化、强交互内容创作与规模生产。打造全面IP权益内容库(涵盖动漫、虚拟直播、虚拟偶像和虚拟社交等),持续丰富虚拟现实硬件产品和内容供给,促成内容、终端互相促进的正向循环产业生态。支持国内头部游戏企业进一步提升游戏内容创作质量,促进头部影音平台提升综艺文化内容创作质量,构建完善的XR产业内容生态圈。16.构建内容共建共享平台。支持建设沉浸式内容开发开源软件社区,鼓励向社会开放,扶植用户生成内容(UGC)生产。鼓励创作者经济,构建优质内容共建共享平台。构建XR内容生态的运营体系,搭建行业内有影响力的内容交流平台,进一步发掘XR产业生态圈的新机会。(七)加速多行业多场景应用落地17.开展揭榜挂帅。通过“揭榜挂帅”形式征集新片区人工智能项目应用场景需求解决方案。经过公开征榜、专家评审、需求厘清等工作,围绕智慧交通、智慧生活、城市治理、基础能力等领域,面向国内外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征集解决方案,提升新片区产业集聚功能。18.支持示范应用。鼓励各开发主体通过企业内部梳理、园区内部企业需求排摸,推荐信息化项目,推进新片区市场信息化场景,助力XR生态链企业参与市场化场景建设,服务并扎根于新片区。(八)多措并举引育XR产业专业人才打造覆盖多层次的XR产业人才梯队,推动产业发展与人才集聚相互促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海市、新片区的相关政策,强化国际人才服务,建立国际人才储备库;发挥人才落户、住房、安家补贴等各类政策作用,重点培育XR领域国际顶尖科学家、技术专家、企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带动培养一批创新团队;同时,以应用为导向,强化校企合作,培养一批技术、产业和商业的跨界复合型人才。实施更大力度的高端个人经济所得税贡献奖励激励政策,营造产业创新、创业氛围,建立国内外人才创新、创业的绿色通道。(九)用好用足新片区系列支持政策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重点在研发扶持、人才引进、落地奖励、场景应用、数据开放、创新孵化、招投联动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产业专项资金对XR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探索更加适合XR发展需求的灵活支持方式,建立多层次XR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支持企业参与新片区本地化场景开发建设。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推进加强各处室协同,按年度制定各处室工作落实计划,逐年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按期执行,定期开展工作成效总结。鼓励开发主体搭建应用供需对接平台,推动XR企业与行业应用方合作交流,加速新技术、新产品应用落地。聚焦产业链头部企业、关键环节领军企业、先导研发创新企业等,梳理绘制产业链图谱,组织开展精准招商活动,引进一批关键配套企业和重大项目,实现整个产业链升级换代。强化招商团队与相关部门、有关地区的交流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尽早开工投产。(二)优化发展环境建立高效联动机制,依托互联网平台、大数据平台等,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数据共享和流程互通,持续强化融合发展推进合力。放宽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的市场准入限制,清理制约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推动相关行业在技术、标准、政策等方面充分对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打造有利于XR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增设XR产业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加快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多形式开展宣传推广和培训交流,提升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科研院所等各类参与主体对XR产业的认识水平。(三)推动交流合作强化与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构建开放发展、合作共赢的产业格局。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机构开展产业链对接、产研合作、行业交流等活动。鼓励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与海外团队开展创新合作,推进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互动。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 27

    2023/04

    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进一步放大科创政策引领作用,支持科创主力军高质量发展,宝山区对支持科技企业培育发展方面的政策进行了梳理、优化和集成,汇聚形或十条支持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十条政策的特点是:聚焦企业成长链,支持各阶段科技企业培育社大;聚焦科技创新,支持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聚焦重点企业,支持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区科技全业“含会量”。支持科技企业培育和引进一、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对获得立项的项目,每项奖金10万元,主要用于补贴企业上年度的研发经撰。二、支持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对认定(含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支持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三、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赢新技术企业,市、区联动给予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的四、支持“四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四上”企业《注册地、纳税关系、经营办公地均在宝山》加快提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方面的研发能力。其年度研发投入增量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5万元、75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研发经费资助。1亿元后每增加5000万元,均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研发经费资助。最高可达300万元。支持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五、支持新锐科技企业发展壮大对符合宝山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纳税关系、经营办公地均在宝山》,企业上年靡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努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任于6%,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复合增长丰在20%以上,经申报评审,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研发经费资助。六、支持企业申报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对获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支持的企业,按市坂资助额靡:1的比例进行配套,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家,科肢小巨人培育企业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家。七、鼓励科研技术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注胡地、纳税关系、经营办公培均在宝山》,其年匿主营业十务收入曾次达到3000万元、5000方元,1亿元、2亿元,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亿元后每增加2亿元。均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最高不超过80万元。八、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质量发展对符合宝山产曼发展导向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纳税关系、经营办公地均在宝山》,企业上年瞳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成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经申报评审,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研发轻费资助。科技金融赋能企业发展九、科技金融保费补贴对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届约责任保证保险〔担保),且按时完成还本付息的企业,按实际支付保赛的50%予以补贴。十、科技企业创业保险保费补贴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上海市科技企业创业保险,按50%比例提供保费补贴。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
  • 20

    2023/04

    1、如何登录专精特新申报系统?答:申报系统是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为保证信息安全,如果是企业服务云原有账号登录的话,会要求企业进行CA认证;每次点击“继续申报”按钮都会验证身份,是正常情况。所以建议企业最好使用一网通办企业账号登录。2、登录申报系统后企业基本信息有误怎么办?答:每次进入申报页面,系统都会比对调取信息。如果发现不是最新信息,可以请企业把其他所有内容都填写完,再多次尝试退出、重新进入,经多次尝试,在接口稳定时,一般可以匹配到最新信息。3、创新型评价、专精特新认定(复核)系统显示什么状态才可递交纸质材料?份数和打印有什么要求?答:申报企业待网上申报状态为“市待审”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一份(可双面打印),报送到各区指定地址。4、企业如何查询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答:可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并导出PDF凭证上传,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信息。5、所属行业、具体细分领域如何查询?答: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大类行业填写所属行业。具体细分领域对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填写产品4位数字代码及名称。无法按该目录分类的,可按行业惯例分类。如是新产品请标明。6、三年年审报告必须要有吗?文件太大怎么办?答:必须上传,对于尚没有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的企业于4月30日前完成正式审计报告上传,如无法上传请等下一批申报。文件太大可删除附注部分。7、申请表中研发费总额以哪个数据为准?2022年研发费加计扣除明细表还未申报怎么办?答:企业网上所填研发费用相关数据需以企业报税务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47行来填写。2022年度可上传汇算清缴预申报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8、股权融资证明有什么要求?答:可由联合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021-62657272-320陈老师)提供“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登记单”。9、上传的佐证材料都需要盖章吗?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盖章即可。10、承诺书可以法人签章吗?答:可以11、如果符合直通条件还需要提交其他佐证材料?答:符合直通条件的企业除提交直通条件佐证材料外,还需填写申请表其他统计数据,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12、首次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可以不参加创新型企业评价吗?答:不可以,首次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必须同时参加创新型企业评价。13、主导产品如何认定?答:是指企业核心技术在产品中发挥重要作用,且产品收入之和占企业同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0%。14、从事该产品领域的时间是填年份还是年数?答:填写累计年限(如3年、10年),非起始年份。15、社保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可以使用或合并非申报主体的社保证明吗?答:上年末员工缴纳社保证明(可提供网页截图,应包含缴纳社保人数)。必须是申报主体单体在上海市的社保缴纳证明。16、I类知识产权有什么要求?答:截至申报前获得的有效的已授权I类知识产权情况。所称“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不包含“Ⅱ类知识产权”等其他情形。17、细分市场如何界定?占有率和排名如何认定?答:细分市场按主导产品类别由企业自行划分。占有率和排名可由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出具或权威媒体公开报道或企业自证(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企业自证,要求论证合理、论据充分。18、申报的财务数据可以用合并数据吗?答:不可以,所有统计数据需为申报主体单体数据。29、企业估值如何计算答:非上市企业如有相关估值文件按文件填写,没有可不填。上市企业以上一日收盘价计算。20、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后有效期多久?答:两者有效期均为三年(自认定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21、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表格中所填数据都需要提供佐证材料吗?答:是的22、近三年12月底员工缴纳社保证明,这个材料去哪里下载?答: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查询,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社会保险应缴纳信息查询中查询。以上证明中均需要显示社保缴纳人数。23、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佐证材料中数字化转型自测填写错误可以重测吗?答:不可以24、企业已经是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了,还需要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吗?答:已是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则不用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25、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请下来有是否有补贴?答:没有。26、专精特新企业申请下来有是否有补贴?答:有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各区配套扶持政策如下:为响应《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现已有多个区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出台了相应的扶持资助政策。现总结如下:1、浦东新区对首次认定、新引进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资助,上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2、闵行区对首次被评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通过复评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区财政再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3、嘉定区对获得认定的上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根据经济贡献度,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4、黄浦区对新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核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5、杨浦区对首次通过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的资助。;6、长宁区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对复核通过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助;7、松江区对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贴;8、宝山区对首次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9、青浦区对首次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助;经复核或再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万元资助。10、奉贤区对首次认定为上海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13、普陀区对新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复核通过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万奖励支持;12、虹口区对首次获得上海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复评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13、金山区对新认定的上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14、崇明区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15、静安区对首次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复核通过上海市“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新迁入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最新申报公示资讯申报通知虹口区2023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上海市2023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通知-最高30万一次性资金奖励关于2023年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关于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开展 2023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申报通知如下公示公告2022年度上海市崇明区红榜企业名单的公示嘉定区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助名单公示(第一批)宝山区2022年第二批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拟奖励名单2022年松江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及复核名单公示政策解读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注意事项2023-2028加快推动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材料填报及注意事项说明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问题及补贴政策解答
  • 06

    2023/04

                          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大力度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充分发挥外资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就本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提出若干措施如下:一、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一)推动更多领域开放和项目落地。落实最新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入实施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加快推进金融、航运等开放领域项目落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养老金管理、理财、财务公司率先落户上海,扩大经营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开展沿海捎带业务试点,进一步扩大沿海捎带政策效应。积极争取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措施在本市先行先试。(责任部门、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市交通委、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二)支持重点区域率先对外开放。实施上海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率先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扩大全球维修产品范围,试点成熟后积极向国家争取向上海自贸试验区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拓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保税LNG等加注业务规模,研究推进绿色新型燃料加注试点,提升上海港能源加注服务水平。推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在数字贸易、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等领域探索扩大开放措施,加快集聚国际高能级专业服务业主体,编制发布“虹桥开放指数”。(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上海海关、市交通委、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二、提升引进外资能级(三)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和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优惠政策,向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鼓励外资充分发挥资本和技术优势,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以及新赛道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大投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各类产业政策和技术改造、数字化改造等政策。(责任部门、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上海海关)(四)支持外资总部企业提质增能。落实《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上海市鼓励企业设立贸易型总部的若干意见》等支持总部企业发展政策,大力吸引外资在沪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事业部总部、贸易型总部等各类总部型机构,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依法依规享受资助和奖励。落实总部企业在资金运作与管理、贸易便利、科技创新、商事登记、人才引进、出入境便利等方面的支持举措,推动总部企业在沪集聚业务、拓展功能、提升能级。(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海关、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出入境管理局、各区政府)(五)推动外资研发中心加快发展。落实国家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采购设备按照规定享受免退税优惠政策。优化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流程,做好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制度配套、机制衔接和流程优化。对研发数据依法跨境流动进行专题培训和专项指导。对外资研发中心引进用于国家级、市级科研项目的入境动植物转基因生物和生物材料积极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对符合要求的给予便利化检疫审批。支持对外资研发中心出于研发目的暂时进境的研发专用关键设备、测试用车辆等按照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期限。鼓励外资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加强土地、设备、基础设施等要素保障。推动在沪外资研发机构与本市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设立外资研发机构协同创新项目,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协同创新案例评选。加强对外资研发中心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指导和服务。(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委网信办、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委、上海海关、市规划资源局、市教委)(六)鼓励外资参与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大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全球推介力度,实施新一轮上海商业空间布局专项规划,支持外资参与东西两片国际级消费集聚区和国际消费窗口重点商业项目建设。支持在沪国际消费品品牌企业提升总部能级,引进一批国际中高端新品牌,支持更多高能级首店、新品落户上海。将当年度在沪新开设的高能级首店、旗舰店,以及开展具有影响力的全球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的国际品牌,纳入本市消费市场创新支持政策范围。(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财政局)(七)加快绿色低碳升级。引导外资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绿色低碳产业培育行动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开发绿色技术、设计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创建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节能降碳,开展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节能节水专用产品设备和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责任部门、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三、加大外资发展要素支持(八)强化外资项目落地服务保障。健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建立并动态调整项目清单,强化项目专员服务,加强全方位要素保障,依法依规给予项目规划、用地、用能、建设等政策支持。加强全流程跟踪服务,在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环评、物流、跨境资金收付、人员出入境等方面提供便利,推进一批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和投产。(责任部门、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出入境管理局)(九)加大外资项目落地财税支持。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进一步加强宣传,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外商投资企业享受政策便利度。各区可结合实际,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新增投资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项目,按照其对本区域的经济社会综合贡献度给予奖励。(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政府)(十)强化金融支持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以及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融资。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产品和服务,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定期举办银企政策对接活动。发挥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上海)作用,创新开展融资信用服务,拓展外商投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责任部门、单位: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十一)便利跨境投融资。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在全市范围试点拓宽QFLP基金的外商投资渠道,简化外汇登记,实行余额管理,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支持试点企业在境内开展循环投资。(责任部门、单位: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委)(十二)促进外籍人士往来便利。全面落实提高外国人来华工作各项便利政策,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充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的认定范围。落实国家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支持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相关出入境政策措施,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管、外籍技术人员本人和家属提供出入境、停居留便利。推进外国人口岸签证预申请网上办理,实现申请“零次跑”。优化完善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全面推广线上线下融合模式,为外籍人才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办证服务体验。推动本市《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社会应用便利化,提供良好社会服务,切实增强永久居留外国人的获得感,进一步优化外籍人才发展环境。(责任部门:市科委(市外专局)、市出入境管理局、上海边检总站)(十三)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提升贸易能级。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完善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原产地规则查询系统和最优关税税率查询系统功能。完善本市RCEP企业服务咨询站惠企服务功能,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面向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关税优惠、原产地规则、货物贸易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自然人移动等协定相关优惠措施的咨询服务。支持跨国企业提升全球供应链网络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参评上海市国际贸易分拨中心示范企业。加大贸易便利化政策宣介力度,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各项自贸协定、贸易通关、经贸风险防范与应对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上海海关)四、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十四)举办系列投资促进活动。开展“投资上海”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潮涌浦江”系列投资推介活动,办好上海城市推介大会、全球投资促进大会。积极参与商务部举办的“投资中国年”、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招商引资活动。支持各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促进活动,市、区可根据引资实际效果,对投资促进活动予以支持。发挥进博会、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重要平台投资促进作用,以展聚商,推动更多参展商变投资商。(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十五)加强“走出去”海外招商。鼓励各有关部门、各区组织团组出境出国开展招商,通过定点访问、举办推介会等方式,加大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和总部项目招引力度。发挥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海外办事处作用,整合全市海外招商网络,加强与境外经贸和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合作,提升海外招商成效。举办外商投资促进业务培训,提高全市外商投资促进人员业务水平。(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各区政府)(十六)深化政企沟通服务机制。畅通市领导与跨国公司高管沟通交流渠道,举办政企沟通圆桌会议,持续开展走访调研,市、区协同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外商投资企业关心的政策,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应组织开展解读说明,打通政策宣传和落地“最后一公里”。发挥上海投资促进机构联席会议(SIPP)作用,建立与驻沪外国商(协)会专员对接服务机制,开展常态化交流。(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各区政府)(十七)完善涉外服务平台建设。拓展上海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功能,提供多语种服务,加强外商投资促进项目库、资源库、政策库、活动库建设。丰富“一网通办”涉外服务专窗内容,实现外籍人士出入境、工作许可等高频事项中英文在线办理功能。在“随申办”新增外商投资企业开办、经营和政策汇编等中英文信息指引服务,完善《上海涉外服务一点通》电子书内容。(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据中心、各有关部门)(十八)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发挥好市、区两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作用,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工作程序,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事项。优化本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机制,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基于自身发展需要的正常迁移。各有关部门、各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区别对待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区政府)(十九)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强化数字赋能知识产权治理,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发挥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针对专利侵权、网络盗版侵权、商标恶意注册和仿冒混淆等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开展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进出口环节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版权服务中心优势,在国家相关部门支持下,探索以“版权行为发生地”为原则,在区内突破注册地限制,拓展版权登记服务功能。(责任部门、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高院、上海海关、市版权局)(二十)支持参与标准化工作。推动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订工作。依法公开地方标准制订的相关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推荐代表参加本市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节能环保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地方标准,应当充分听取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以上措施自2023年4月6日起施行。想要咨询很多关于项目申报内容,请咨询官网客服或者拨打官网电话,需要申报项目或想要了解项目具体补贴内容的欢迎联系我们!帕齐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18855523735。最新申报公示资讯申报通知2023年度金山区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2023年上海奉贤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条件及范围通知2023年度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静安区2023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符合条件及申报对象公示公告2022年度上海市崇明区红榜企业名单的公示关于松江区2022年区内采购项目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企业项目名单公示临港新片区2022年第三批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拟认定企业名单2022年松江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及复核名单公示政策解读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注意事项2023-2028加快推动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材料填报及注意事项说明2023-2025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功能提升类项目申报
财务规划师
于海峰
胡润之
商务经理
汪欢
知识产权咨询师
商曦
资金扶持规划师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