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认定对企业的好处
高新认定帕齐的优势
帕齐咨询公司对客户的态度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2
文章页缩略图.jpg

近日,上海市科委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的通知。本次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年度报告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具体报告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8-2020)》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跟踪调查与评估,完善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本市近四年(2016-2019)获得市科委有关政策支持、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活动的科技服务机构(含高校、科研院所内设的技术转移机构)。

其他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相关活动的科技服务机构可自主报送。

二、填报须知

1.网上填报。有关机构进入“上海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vc1.stcsm.sh.gov.cn网站,点击年度报告模块(其中“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于2020228日起,进行网上填报;梳理汇总2019年度本单位开展的技术转移服务活动、转化效益等情况,及时做好相关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2.在线提交。相关机构应于4月30日前,在线提交有关表格信息与报告,并对报告数据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初审汇总。项目管理中心对填报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数据予以审核,对机构提交数据信息进行汇总。

4.监督管理。相关机构应认真填报年度报告,完成年度报告的机构将纳入上海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库。年报将作为相关政策申报,示范机构验收评估、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三、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年度报告.doc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218



原文链接: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的通知

财务规划师
于海峰
胡润之
商务经理
汪欢
知识产权咨询师
商曦
资金扶持规划师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