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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2020年度“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本次项目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


发布日期: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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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经信委发布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2020年度“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上海市满足条件需要申报项目的企业可以尽快联系【帕齐咨询】着手准备申报,帕齐咨询24小时项目咨询热线:18855523735

下面就是本次上海市经信委发布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2020年度“质量标杆”活动通知的具体内容: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2020年度“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各区科经委、经委(商务委)、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0〕59号)和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20〕44号)精神,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打造质量标杆企业”、“发挥质量标杆企业引领作用”的要求,加强企业质量品牌建设,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将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2020年度“质量标杆”活动。

一、“质量标杆”活动的组织推动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质量标杆”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协调管理,指导推动全市性“质量标杆”活动,将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培育培训、申报遴选、经验总结和交流推广等活动。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负责本区域、本行业的“质量标杆”活动的组织发动、申报推荐和推进落实,通过公益培训、现场交流、在线互动等方式,配合开展全市性的活动。


二、“质量标杆”的遴选重点

(一)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开展系统有效的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和效益,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典型经验。生产性服务业如总集成总承包、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产业电商和信息化服务、专业维修等重点领域企业在提质增效方面的典型经验。

(二)业态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企业广泛运用人工智能、5G、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化赋能的新技术手段,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品或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提高客户满意水平和企业效益的典型经验。

(三)中小企业质量提升的典型经验。按照国家和上海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规政策,结合本市市区两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引导企业强化“全员参与、过程管理、持续改进”的质量理念,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广先进质量技术工具方法,激发中小企业质量创新和市场竞争的活力,促进中小企业提质降本增效。

(四)履行社会责任的典型经验。企业运用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在节能、环保、健康、安全管控、社区服务等社会公益性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使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优化的典型经验。

(五)其他典型经验/案例。能够充分显现企业通过开展系统有效的全面质量管理创新和关键质量提升行动,促进质量文化建设、质量水平提高、质量技术创新和增强品牌竞争力等的典型经验或案例。


三、“质量标杆”的申报推荐

1.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积极动员,对照2020年度上海市“质量标杆”的基本条件和遴选标准(详见附件1),在企业自愿参与的基础上,做好2020年度的上海市“质量标杆”的推荐工作。

2.申报单位于2020年12月17日9:00—2021年1月31日24:00之间在“质量标杆”申报网站(http://zlbg.saqm.org.cn/)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编写说明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推荐单位盖章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3.组织开展“质量标杆”遴选,必要时可进行信用查询和现场考察,形成2020年度上海市“质量标杆”名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质量协会2021年度全国“质量标杆”的申报推荐要求,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在2020年上海市质量标杆遴选基础上,组织推荐2021年度的全国“质量标杆”。


四、“质量标杆”的宣传推广

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业力量,研究、推广“质量标杆”成果,形成案例、图书等知识载体,通过新闻媒体、专业杂志、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全方位开展“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培训研讨、巡回宣讲、现场分享、成果发布会等方式,积极策划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质量标杆”交流活动,编制年度“质量标杆”的经验/案例汇编,引导广大工业企业分享经验,广泛传播“质量标杆”经验,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五、其他事项

(一)政策咨询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赵万里 23119385、吴敏 23119416

(二)填报咨询

上海市质量协会  王影52588227

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 俞晨露52386600*2216

(三)各区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四)纸质材料邮寄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泰安路74号  杨瑾收

联系电话:52588838

(五)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质量标杆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开展受理、培训、评审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2020年度“质量标杆”申报标准.docx】

附件:【2.2020年度“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docx】

附件:【3.2020年度“质量标杆”申报流程.docx】


原文链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2020年度“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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