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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

    依据《长宁区深入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长科委规〔2020〕2号)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委现启动2021年公共信息化服务补贴的申报工作,请相关企业根据实施细则(详见附件),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报。长宁区支持公共信息化服务补贴政策实施细则一、政策内容《长宁区深入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长科委规〔2020〕2号)第八条“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中第二条“加大公共信息化服务补贴力度”:对人工智能、区块链、协同创新等产业中优质主体购买通信和云计算等公共服务的,按购买服务投入成本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主体年度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申报条件:1、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为长宁区的人工智能、区块链、协同创新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所采用的通信服务和云计算符合国家安全要求,且直接服务提供商为国内主流通信运营服务商和IDC排名靠前的主流云服务商;3、经市区两级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评级良好。三、补贴范围纳入补贴的范围包括:用于支持平台运行的云主机、云存储等云服务费用、用于支持平台运行的宽带网络费用、用于支持平台运行的短信平台服务费用(其中宽带和短信为本市运营商提供)等。四、支持方式和金额支持方式采用后补贴方式,即对申请企业上一年度所购买的通信和云计算等公共服务,采取一次性补贴的方式。每个企业申请金额不超过购买服务投入成本的50%,每年累计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五、申报材料1、《公共信息化服务补贴申报表》。2、公司统一社会信用证复印件;所从事的主营业务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取得资质的要提供)。3、所申报科目用于企业运营管理、服务的情况说明;申报科目所列产品的情况说明。4、申请年度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5、申请年度购买通信和云计算等公共服务的合同、发票复印件。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二份,统一按A4纸型按照申报材料顺序装订制作。书面申报书应在封面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合同、票据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六、申报审批按照通知,对上一年度所购买的通信和云计算等公共服务进行集中受理和申报。申报期满,区科委将组织专项审计,并会同发改委、商务委、财政局对于支持企业的名单和金额开展联审,最终补贴名单和金额由区科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七、附则1、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事项)已获得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受理申报。2、凡涉及资金申报、拨付等事项应按照国家财政部、市财政局、区财政局有关规定办理。如遇政策调整,则按中央、市、区有关规定执行。3、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做好合同及发票原件查验和提供补充证明材料的准备。4、本细则由区科委负责解释。来源:上海长宁八、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 09

    2022/09

    根据《浦东新区促进集成电路和新一代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2〕7号)、《浦东新区人工智能赋能经济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2〕6号),2022年度浦东新区促进集成电路和新一代通信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的企业。其中,专题1、2、3、5、6为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二条标准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及第三条标准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专题4为新一代通信企业;专题7为符合条件的获得上海市级专项资金立项资助的企业。二、申报渠道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浦东新区各片区管理局、镇受理申报并进行审核推荐。三、申报条件专题1、GZL-C01 鼓励产业链协同联动—集成电路(购买IP)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IP开发高端芯片产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专题2、GZL-C03 鼓励产业链协同联动—集成电路(多项目晶圆(MPW))(1)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多项目晶圆(MPW)项目,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承接以上多项目晶圆(MPW)项目。(2)拥有产品的布图登记证书或与之相关的发明专利。专题3、GZL-C04 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集成电路(1)在首次流片后两年内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销售发票开票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7月31日。(2)拥有产品的布图登记证书或与之相关的发明专利。专题4、GZL-C05 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新一代通信(1)支持企业开展新一代通信技术关键元器件、模组、设备的产业化,相关产品年度销售金额达到3000万元;销售发票开票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拥有产品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2)培育新一代通信技术解决方案集成商,加速推进新一代通信技术与垂直行业的融合创新应用,年度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销售发票开票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拥有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专题5、GZL-C06  鼓励产业链协同联动—集成电路(IP授权服务)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IP产品授权服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专题6、GZL-C07  鼓励产业链协同联动—集成电路(EDA软件购买)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EDA设计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的集成电路企业。专题7、GZL-H01、GZL-H02配套支持-市战新、市软集对获得上海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和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立项资助的软件和电子信息类项目进行配套。要求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项目验收后,给予一定配套奖励。注:同一项目、产品已经获得国家、上海市和区级其他财政资金资助的,不再予以支持;专题3、专题4根据项目情况,择优资助。四、申报方式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需登录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8日10时至2022年9月23日16时。2022年9月23日16时起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2、各片区管理局、镇按照要求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推荐意见。审核合格的项目清单、推荐意见由各片区管理局、镇于2022年9月28日- 30日10:00-16:00统一报送至浦东新区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学林路36弄13号楼4楼)。五、申报材料网上填报,上传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件。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10M,可提交多个文件。来源:上海浦东六、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 09

    2022/09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建立和发展企业技术中心,根据《徐汇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徐商务发〔2022〕23号),2022年度徐汇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且经营状况良好;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市、区产业发展导向。2、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管理机制完善,能持续支撑企业技术创新;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3、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4、技术创新绩效显著,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有较高且持续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5、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二、认定指标1、企业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2、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5%(交通、建筑、服务业等行业企业不低于1%);3、企业上一年度拥有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和研发软件购置费不低于5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100万元);4、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35人;5、申请年度前三年内,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医药制造业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等)。三、申报材料1、徐汇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2、徐汇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3、徐汇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两个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四、申报方式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申请报告、评价材料的排序左侧胶装(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整本加盖骑缝章)。送至徐汇区商务委员会工业科(漕溪北路366号1号楼1221室,提前电话联系)。电子版发送至xhsw1226@qq.com(可使用邮箱超大附件发送)。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26日来源:上海徐汇五、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 09

    2022/09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以下简称:两业融合)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和水平后,由企业主导、市场驱动的必然产物,具有主体多元、路径多样等显著特征。为坚持松江两业融合试点工作的市场驱动性,发挥企业主导作用,根据《松江区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双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沪松府办〔2021〕66号)《松江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松发改字〔2021〕125号)等规定,2022年两业融合揭榜挂帅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由揭榜企业或园区作为两业融合试点主导力量,松江区发展改革委作为项目发榜方,聚焦制约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关键难点问题,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探索和研究,探索所在行业两业融合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揭榜方所申报项目所属行业应符合长三角G60科创走廊“6+X”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下简称:6+X产业)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包括人工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云端运算解决方案、5G通讯技术、智能穿戴)、集成电路(化合物半导体、大尺寸硅片、图像芯片、光刻浸润、封装测试)、生物医药(生物医用材料、高端医疗器械、创新药研发)、新材料(光电信息材料、集成电路材料、前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氢能燃料电池)、智慧安防(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防盗报警、安全监测平台、智能家居)、检验检测(质量、标准、计量等体系和能力)及其他对松江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的领域。二、发榜和揭榜要求及注意事项(一)揭榜方要求两业融合试点园区:先进制造业主导产业突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成效明显,制造业增加值占比达30%以上,园区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主导产业骨干企业营业收入占比50%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占企业总数达10%以上,两业融合发展基础好,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产业园区,经认定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园区”,给予园区运营主体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营运维护、培训、售后等服务中间投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在20%以上,R&D经费支出占比4.5%以上的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平台型企业等,经认定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二)发榜方向1.推进建设智能工厂。大力发展智能化解决方案服务,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应用,实现数据跨系统采集、传输、分析、应用,优化生产流程,提高效率和质量。2.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以建设网络基础设施、发展应用平台体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为支撑,推动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连接,完善协同应用生态,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服务体系。3.推广柔性化定制。通过体验互动、在线设计等方式,增强定制设计能力,加强零件标准化、配件精细化、部件模块化管理,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的定制和按需灵活生产。4.发展共享生产平台。鼓励资源富集企业面向社会开放产品开发、制造、物流配送等资源,提供研发设计、优化控制、设备管理、质量监控等服务,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价值共享。5.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支持设计、制造、施工等领域骨干企业整合资源、延伸链条,发展咨询设计、制造采购、施工安装、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一揽子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6.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企业通过建立监测系统、应答中心、追溯体系等方式,提供远程运维、状态预警、故障诊断等在线服务,发展产品再制造、再利用,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价值最大化。7.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信息、物料、资金、产品等配置流通效率,推动设计、采购、制造、销售、消费信息交互和流程再造,形成高效协同、弹性安全、绿色可持续的智慧供应链网络。8.发展服务衍生制造。鼓励电商、研发设计、文化旅游等服务企业,发挥大数据、技术、渠道、创意等要素优势,通过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9.发展工业文化旅游。支持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企业、园区、基地等,挖掘历史文化底蕴,开发集生产展示、观光体验、教育科普等于一体的旅游产品,厚植工业文化,弘扬工匠精神。10.培育其他新业态新模式。深化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关联,加快业态模式创新升级,有效防范数据安全、道德风险,实现制造先进精准、服务丰富优质、流程灵活高效、模式互惠多元,提升全产业链价值。(三)揭榜方注意事项具有较强经营实力和研发能力的区内注册企业或园区可单独作为揭榜方,也可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其他企业组成揭榜联合体共同揭榜,揭榜方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工程师团队等,有能力完成包含明确的任务指标参数、时限要求、配套资金投入及发榜方提出的其他条件要求的揭榜任务;2.对揭榜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须至少包含:攻克核心技术、提高生产效率、优化关键环节、供给侧改革、整合产业链资源、实现进口替代中的一个或以上子项;3.揭榜方有能力并承诺保障项目的企业投入,且能够为项目提供研发实施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成功后成果能率先在本企业或本区其他企业落地应用;4.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基础的企业或园区,包括但不限于:聚焦产业发展“卡脖子”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通过项目实施能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或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等。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揭榜攻关。5.揭榜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揭榜程序和申报材料(一)揭榜程序1.揭榜企业或联合体请在9月19日17:30之前内将所需材料盖章签字后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sjfgwcyfzk@163.com,待松江区新申报平台上线后再上传至申报平台。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填写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两业融合试点单位)申请表,并与实施方案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3.项目申报须获得项目单位住所所在街镇园区推荐,并将街镇园区初审意见表(纸质版两份),提交至区发改委。(二)申报材料1.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两业融合试点单位)申请表;2.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方案;3.基本情况统计表;4.近三年财务报表和上年度审计报告;5.获得发明专利、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荣誉证明;6.其他与基本情况统计表相印证的材料。来源:上海松江四、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 08

    2022/09

    为加快推动经济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根据《青浦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青经规〔2021〕3号)文件精神,按照《青浦区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工厂建设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就申报本年度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扶持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为青浦区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的服务商。二、申报条件(一)申报服务商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已为企业开展诊断服务并形成经企业签字盖章确认的诊断报告;(二)诊断企业为依法设立登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均在青浦区的企业。三、扶持标准服务商为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并出具诊断报告,对符合要求的诊断报告给予服务商2万元/家奖励。四、申报材料(一)诊断企业汇总表(二)智能化改造诊断报告(三)服务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四)诊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五、申报要求及审核流程(一)服务商申报。服务商将电子申报材料完整打包发送至邮箱simiash@163.com,同时将一份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经委。申报材料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逾期不受理。(二)部门审核。区经委会同专家及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审核,确定拟支持项目。(三)区级审议。通过审核的项目由区经委报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统筹确定支持项目。来源:上海青浦六、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 06

    2022/09

    根据《虹口区“四新示范企业”认定实施细则》(虹商务规〔2022〕4号)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展2022年虹口区“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设立在虹口,符合国家、上海市和虹口区产业导向;2.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2019年至今企业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3.“四新”特征和示范作用明显,具有健全的企业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技术条件和服务环境,对虹口区“四新”经济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4. 企业对虹口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供《虹口区2022年“四新示范企业”认定》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主要内容包括:1. 虹口区“四新示范企业”认定申请表;2. 四新示范应用案例证明;3. 由B类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 其他相关材料(如知识产权证明、获奖证书、资格认证证书、获得市级以上科技立项证书等);5. 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三、申报方式书面、电子材料各一份。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送至虹口区商务委员会产业发展科(飞虹路518号1305室),电子版发送至hkswwcyk@163.com。四、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8日五、政策支持对首次认定为虹口区“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来源:上海虹口六、政策支持【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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