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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

    根据《青浦区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青商发〔2020〕231号)文件精神,2022年青浦区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支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于即日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具体安排如下:一、受理范围对自2020年1月1日起(按营业执照签发或变更登记之日起算)在青浦区新注册及增资扩股(含外资并购内资企业)的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和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项目(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予以鼓励支持。二、支持条件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青浦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外商投资企业;2.符合青浦区发展规划及产业导向;3. 按时完成上海外资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工作;4.在申请近2年内无重大失信及违法违规记录。三、支持标准(一)开办资助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认缴注册资本折合达到以下数额:1.1亿美元(含)以上,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至少到位50%的,给予300万元人民币资助;剩余部分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年内全部实缴到位的,再给予200万元人民币资助; .2. 5000万美元(含)至1亿美元,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全部实缴到位的,给予300万元人民币资助;3. 3000万美元(含)至5000万美元,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全部实缴到位的,给予200万元人民币资助;4. 1000万美元(含)至3000万美元,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全部实缴到位的,给予100万元人民币资助;5. 100万美元(含)至1000万美元,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全部实缴到位的,每100万美元给予5万元人民币资(二)增资扩股奖励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 含外资并购内资企业)项目,单一年度外方合计净增注册资本或认缴资金达到本条第一款数额的,按照本条第一款同等条件和标准予以奖励。已获得开办资助的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两年内如有新增投资,新增投资部分不得单独申请,可按累计数对应本条第一款标准申请差额奖励。单个企业享受开办资助和增资扩股奖励累计最高500万元人民币。2020年1月1日前设立或者增资扩股(含外资并购内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剩余未到位资金如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全部缴清的,则剩余部分每到资100万美元给予5万元人民币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四、申报资料(一式三份)1.申请开办资助需提交的材料(1)青浦区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外方注册资本到资凭证(外管局FDI入账登记表、银行入账/交易水单或验资报告复印件)。2.申请增资扩股奖励需提交的材料(1)青浦区促进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增资的决议(复印件) ;(4)外方注册资本或认缴资金到资凭证(外管局FDI入账登记表、银行入账/交易水单或验资报告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五、申报流程(一)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时进行。网络申报: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企业首次登录请先注册,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录点击进入主管部门公布的项目申请链接,在线填写及上传资料。(二)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所属街镇、区级公司负责企业申报材料在线受理。(三)初审。区商务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四)评审。区商务委书面征询区相关部门意见,或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审。(五)公示。经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区商务委官网或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示。(六)审议。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区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六、受理截止日期受理截止日期:2022年9月2日(星期五)。七、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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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

    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根据《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沪经信规范〔2022〕3号)和《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沪经信技〔2022〕145号),2022年度下半年(第29批)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在本市依法注册的企业;在本行业处于领军地位,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发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2.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管理机制完善,能持续支撑企业技术创新;能创造运用知识产权,积极布局国际专利,构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国际化的开放式创新体系,在前沿科技、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开展联合攻关,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3.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4.有较高且持续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聚焦国家和市场重大需求领域,在基础性、通用性、前瞻性技术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5.技术创新绩效显著,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在本行业发挥技术引领和促进作用,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6.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存在下列情况: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二)指标要求1.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根据企业规模和参考行业系数计算后的值,具体系数参考《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2.企业上一年度拥有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和研发软件购置费不低于10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600万元);3.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60人;4.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6件(医药制造业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等不少于6件);5.具有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鼓励支持国家或本市批准的重点项目承担单位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二、申报方法各区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所在区企业通过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1.访问https://sjqyjszxrd.sheitc.sh.gov.cn,进行在线填报,按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签章;2.申报时间:9月5日10:00-9月27日24:00,过时不予受理(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容易拥堵,建议尽早提交);3.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三、申报材料1.《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4.企业机构框图和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机构框图;5.企业技术中心评价附表;6.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7.带统计局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相关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未列入国家统计局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8.前三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证明件,以及上一年度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9.企业技术中心评价附表中所规定的必须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10.区级技术中心认定红头文件;11.2021年度相关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1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来源:上海经信四、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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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

    为深入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根据《黄浦区深化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委发〔2020〕19号)及《黄浦区深化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扶持办法》(黄科委规〔2020〕1号),现就开展2022年度黄浦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扶持范围本次扶持项目有4类: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资助、科创板上市企业奖励、科技创新创业活动补贴、科创载体服务补贴。各类项目具体的扶持标准及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详见《2022年度黄浦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报指南》。二、申报方式(一)申报时间: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30日,过时提交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二)材料报送: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受理方式: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ngpu_kjfz@163.com(以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邮件主题);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两份)报送至黄浦区科委科技发展科(地址:黄浦区广东路357号1号楼东楼703室)。三、申报要求(一)申报项目应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事项。(二)申报项目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市级、区级财政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扶持。(三)申报材料需齐全,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四)申报主体在资金拨付前迁出黄浦区的,项目不再支持,资金不再拨付。四、项目审核由区科委、区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申报项目的审核。五、资金拨付经审核认定的扶持项目按有关程序予以资金拨付。六、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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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

    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引导企业聚焦产业链创新需求,布局前沿科学研究,提升产业结构和产品质量,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区跨越发展,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府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现发布2022年度长三角数字干线青浦区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是注册纳税在本区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实施项目的相应能力。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得低于3000万元。2、主要支持方向①电子信息技术:支持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和人工智能技术、各类软件开发技术等领域;②生物与新医药技术:支持医药生物技术、创新药物研发、化学药研发、新剂型及制剂技术、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开发;重点支持科技企业聚焦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及中药、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设备和抗原检测试剂等领域;③航空航天技术:支持民用飞机技术、空中管制系统开发、卫星通信应用系统、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等领域;④新材料技术:支持合金材料深加工技术、高性能金属材料及特殊合金材料生产技术、低成本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加工技术、低成本超导材料实用化技术、高性能结构陶瓷强化增韧技术、高分子材料的加工应用技术等领域;⑤高技术服务业:支持现代物流、共性技术研发、公共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等领域;⑥资源与环境技术:支持水污染控制技术、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环境检测技术、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技术等领域;⑦新能源及节能技术:支持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核能和氢能技术、新型高效能量转化与储存技术、高效节能技术等领域。⑧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支持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高性能和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技术、新型机械开发、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技术、汽车行业相关技术等领域。3、技术研发项目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创新性,在相关技术领域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服务产业链创新发展。4、资金配套要求:企业投入项目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例不低于3:1。5、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两年。6、申报单位在申报的研究项目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团队和技术基础;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7、申报单位诚信记录良好,所提交材料真实可信,不含涉密内容。8、企业必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9、获得当年度长三角数字干线青浦区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项目立项的企业不予受理。二、申报流程2022年青浦区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直报和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1、注册账号:各申报单位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网址:http://cyfz.shqp.gov.cn/)注册账号。2、在线填报:登录后,在线提交《青浦区科研专项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及附件材料。3、报送纸质材料 :区科委根据企业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初审,对于符合条件的,通知企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企业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制作纸质材料,递交至科委。项目申报结束后,区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和区产推办审核的项目予以立项;项目期满后,对项目进行验收。三、申报要求:1、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①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纳税在本区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②研究内容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2、网上申报要求:①申报的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前后一致。②申请书、推荐表及附件材料都应上传至申报系统。③上传的材料应内容清晰、格式工整;申请书按照原有文件格式上传,不要随意转化成pdf格式;请控制文件大小,一般单个文件不超过1M,整个申报文件不超过20M。3、纸质材料要求①纸质材料应与初审通过的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②一式两份,按推荐表、申请书、附件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③按要求签名盖章:推荐表:企业和主管单位签名并盖章;申请书:企业、主管单位和合作单位签名并盖章;附件材料:企业自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报表、清单、信用报告等)需加盖企业公章。4、报送截至时间: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政策来源:上海青浦四、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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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指南。一、征集范围建设目标:针对上海市产业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公共服务需求,围绕上海市创新链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试验研究等环节,在公共技术服务比较薄弱的共性技术领域,整合各类科技资源,为创新创业提供信息共享、研发设计、联合攻关、测试验证、中试放大等特色鲜明的专业技术服务,降低创新成本、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支持重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建设期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支持方式:筹建期不予经费支持,验收后参加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予以“后补助”经费支持。二、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上海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当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受聘期覆盖项目实施周期。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3、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4、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5、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知识产权等相关资质和能力证明材料及近3年有效的企业年度相关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等。6、申报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技术水平与能力在上海市具备领先优势,有较为明确的用户群体;②具有专业的技术成果储备和先进的支持技术研发的仪器设施,对外服务的仪器设施价值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外服务场地面积150平米以上;③拥有一支专职、稳定的技术服务和管理人员队伍。7、同一申报单位提出的组建申请不得超过2项。三、申报方式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9月6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2年9月26日16:30。四、评审方式采用通讯评审方式。五、立项公示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来源:上海科技六、申报通知【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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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

    为推进我区两化融合和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青浦区两化融合扶持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的内容和要求项目之一: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育项目(一)申请条件1.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2.2021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企业。3.企业至少有2名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二)扶持标准对于列入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育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项目之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扶持项目(一)申请条件1.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2.2021年度被列入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二)扶持标准对列入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区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项目之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扶持项目(一)申请条件1.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2.2021年度被列入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企业。(二)扶持标准对列入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区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项目之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扶持项目(一)申请条件1.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2.企业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二)扶持标准对于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区内企业,给予企业投入费用的50%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项目之五: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一)申请条件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2.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3.建设类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完成期不迟于2024年7月30日)。4.同一建设类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二)扶持标准支持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面向重点产业、重点环节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通过人机互动、设备互联、数据流通实现生产资源优化配置、制造能力精准交易的项目,经评审公示通过后,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项目之六: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一)申请条件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2.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3.建设类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完成期不迟于2024年7月30日)。4.同一建设类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二)扶持标准支持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企业从单项应用向综合集成跨越,建设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企业级平台,实现企业内部互联互通、高效协同的项目,经评审公示通过后,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项目之七: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园区项目(一)申请条件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2.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3.建设类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完成期不迟于2024年7月30日)。4.同一建设类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二)扶持标准支持本区产业园区通过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实现传统产业整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园区内企业资源共享和协同水平,形成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园区,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二、申报材料1.2022年青浦区两化融合政策扶持申请表;2.基本材料: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未曾享受区级财政扶持承诺书;4.信用报告(申报单位与单位法人代表的信用查询报告);5.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网上填报,在线打印,填报网址:http://shpg.cspiii.com/User/Login);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7.其他说明项目情况和服务能力的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等相关材料。项目之一: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实),以及其当年度社保证明;青浦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育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之二、三:工信部相关文件或证书等。项目之四: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相关合同及发票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实);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实)。项目之五、六、七:青浦区两化融合政策扶持项目建设方案。三、申报流程1.企业申报:2022年青浦区两化融合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直报和线下申报方式进行。各申报单位登录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网址:http://cyfz.shqp.gov.cn/)进行网上填报,完成网上填报后,向所在街镇或者区属公司递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胶装,一式三份)。2.街镇、区属公司初审:各街镇、区属公司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出具初审意见。3.联合审核:经街镇、区属公司初审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科委,由区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领域专家进行联合评审。4.征询公示:区科委根据审核结果向相关委办局征询意见(重复申报情况、违规处罚情况),并在科委网站上公示。5.区级审核:区科委将拟立项项目报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6.资金拨付:经区产推办审议通过后,由区科委会同财政局下达立项通知、拨付扶持资金。四、申报时间及地址:1.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9月29日至9月30日。政策来源:上海青浦五、申报咨询【帕齐咨询】服务热线:15900700865(微信同号),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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